写手早死在2016年

【洋灵】深渊回响(中上)

感觉上中下写不完,于是打了个中上。

前文走:(上)

我流黑道,有轻微血腥预警。


“我和小弟一起去。”李振洋往嘴里塞了一大口菜,含糊地说道。

李英超听见他说话,往他这边看了一眼,岳明辉抬起眼来瞅了瞅两个人,忽然笑起来,他说行,那你俩一块儿去,明天上午十点,西街口的那个酒吧。他交代完了,低头喝了口汤,又觉得不太稳妥,于是补充道:“多加小心,我看对面不是省油的灯。”

“行。”李振洋满不在乎地说,“小弟叫我起床。”

李英超白了他一眼。


第二天李英超到底没来叫李振洋起床,事实上他八点出头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里都没有人声,岳明辉和卜凡昨晚上有活,大概凌晨三四点才回来的,他亲眼看见这两个人回家的时候动静大了点,就从李振洋的房间里飞出来一个鸡毛掸子。

这个人半夜坐在电视前面看感情片,哭得一塌糊涂,李英超在他边上昏昏欲睡,一边半闭着眼睛一边给李振洋递纸巾,最后终于在女主角一段长时间内心独白中一头栽倒在沙发上。但他三点多被卜凡和岳明辉吵醒的时候已经躺在床上了,被子也盖得严严实实。他迷迷糊糊的,见证了鸡毛掸子的飞行之后就翻身睡着了。

李英超是带着棒球棍走的,他在家里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合适的工具,快到点的时候才从门边上拎着岳明辉昨晚扔在那儿的棒球棍跑走,他把棒球棍整个摸了一遍,摸到棍身上凹凸不平的伤疤,突然笑了一声。

李英超去到西街口之前还在路边摊上吃了个早点。

乐城的普通人不算多,但是早点摊主大部分都是,李英超坐下点了一屉小笼汤包的时候突然觉得这是件好事。做他们这行委实很大风险,动不动就有同僚横死街头,只能在早餐的短暂时光里和普通人接触一下。他在把一次性筷子拆开的时间里琢磨了一下自己的措辞,然后为同僚这两个字又笑了一回。

摊主和他们几个都熟,还记得李英超的汤包要配一大碗醋,包子是摊主家的小女儿给端上来的,比李英超还小几岁,小学尚且没毕业。笼屉稍微有点烫,小姑娘给烫的哆嗦,伸出手去捂自己耳朵。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开口问:“哥哥,你带着这个要干什么去?”

李英超瞥了一眼扔在自己脚底下的棒球棍,从心底很分明地浮起来一层焦躁,他顿了一顿,回答道:“去玩儿去。”

他三口两口地随便吃了点东西,摸出手机来扫码付钱,付完了又想起来什么事儿,对摊主说道:“张伯,一会儿我回来给我几个哥哥带点吃的回去。”

“行,”摊主说,“你啥时候回来?”

李英超说:“最多半小时吧。”


但他到了西街口的酒吧的时候就觉得半个小时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早晨十点开门的酒吧,乐城当然也没有,李英超隔着一个路口看到的就是酒吧前面停着两辆小轿车,有大概四个人坐在酒吧门前的台阶上抽烟,他料想车里的驾驶座上应该还有至少两个人。对面的人显然已经看见了李英超,纷纷从台阶上站起来了。他忽然想起来岳明辉昨晚上叮嘱的那一句“多加小心”,如今看来不是小心与否的问题,对方压根儿没打算和他们做这笔生意。李英超一下子陷入了一个很两难的境地:他要是往前走,迎接他的大概率是不少于六个人的攻击;然而他也不能后退,一则退了对方会追,二则他也不想退——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退。

早在他走进那座楼的第二天卜凡就曾经操着一口海蛎子味儿的普通话向他科普在乐城生活的最重要的一点:不对就要怂。李英超向来是一个很骄傲的小孩儿,当时他和人家不熟,哥哥说啥都应下了,李振洋是在一边儿看着的,他当时就觉得这个弟弟压根儿都没听进去这句话,实际上也是的,但那个时候李振洋懒得说,李英超还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很有一点被看穿了然而略略略的意思。

站在街对面的人开始挑衅,嘴里不干不净地喊着有胆子就来之类的话,李英超在原地呆了半天才慢吞吞地走过来,他把自己手里的棒球棍杵在地上,给嘴里的糖换了个方向才开口:“你们急什么,我不得等个红绿灯吗?”

对面的人仿佛是愣了一秒,就看见李英超毫无预兆地跳起,棒球棍已经从一旁飞甩了过来。


一般来说,如果前一天晚上你翻来覆去地想我明天要早点起床我要早点起床,第二天是有可能提早醒来的。

李振洋在很艰难才从窗帘缝隙里钻进来的阳光里醒过来,他伸出手去在枕头边上摸手机,一个明晃晃的10:03把他吓了一跳,他从床上跳下来冲进客厅,里头一个人都没有,李英超的床就放在客厅角落里,也收拾整齐了——李英超刚来的时候他们从二手市场淘换来的床,为着弟弟长个儿弄了张大点的,结果硬是不能在两个卧室里空出足够的空间,最后只好搁在客厅里。

李振洋站在客厅的床边上咬牙切齿。

灵超这个小孩儿很虎,这是小孩儿过来当天,他洗澡的时候三个哥哥们一致认定的。他们后来知道李英超来乐城都没和家里商量,直接坐着火车就来了的时候更是啧啧称奇,岳明辉把小孩儿放在手里揉了半天说:“没事儿啊弟弟,以后在乐城谁敢欺负你就告诉哥。”

李英超被对方一通乱揉揉的晕晕乎乎的,他两手空空的时候就好像人畜无害,只用一双眼睛就让对手缴械投降,李振洋向来是很喜欢李英超的眼睛的,不光是长得形状好看,他也切实地喜欢小孩儿的眼神,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有彩虹,有时候也有剑。

李振洋匆忙漱了个口就从家里走了,他路过李英超吃早饭的摊点就被摊主叫住,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问他东西是现在吃还是带走。李振洋愣了一秒,给了个怀疑的眼神。

摊主很从容地说道:“英超早上来的时候说要给你们带点东西回来,他说也就半个小时,但现在快一个小时了,你不是来替他拿东西的?”

“不是,”李振洋说,“我等会儿和他一起回来拿。”

他在路上跑起来。


棒球棍之于李英超委实是很合适的工具,甩起来力度和范围都很大,他很会投机取巧,在对面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抢先出手,他没来得及去关注被自己击中了头的这个倒霉蛋究竟状况如何,但听到了很清晰的骨头碎裂的声音,对方也确实地栽倒在地上就没了动静,李英超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人已经死了。虽然是这样,但他硬要一对五还是显得实在太勉强。他在混战中被人扭折了胳膊,还被在脸上打了一拳,牙齿和口腔内壁和他因为装X没嚼碎的糖撞在一块儿,在他嘴里陡然升起一股血腥味。

他因为这一击在酒吧外墙上撞了一下,抬起头来的时候还有三个人站着,对方全部都摆出防御的姿态,好像就在之前不算长时间的搏斗里才认识到对面这个小孩儿确实有很令人惊讶的冲劲儿——和全然不顾自己会否受伤的无畏。李英超皱着眉头把嘴里的糖和血吐了,他心里还是觉得可惜,右臂的疼痛和不听使唤激得他脑仁疼。

这就是李振洋一路跑过来看到的场景,李英超被三个人围在墙边上,地上已经躺了三个,他的右手以一个很不自然的角度弯着,而小孩儿皱着眉头从嘴里吐了口血沫出来,李振洋忽然觉得火气从脊梁骨整个冒了出来。

他三步两步把路口过了,然后从躺在地上的人手里捡了把匕首,直接捅进离他最近的那个人的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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