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早死在2016年

【洋灵】深渊回响(上)

非典型性黑道paro,有点轻微的血腥暴力。

没忍住还是下手了,随便写写,大概有后续。



李振洋午睡起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他晃晃悠悠地从卧室走出去,老旧的木质地板被他踩得吱扭作响。客厅里没开着灯,李英超坐在一边的单人沙发上看书。其实他们这套沙发也很旧了,还是岳明辉从二手市场搬回来的,李振洋不太喜欢那个单人沙发,靠背里头有根弹簧崩了,老戳着他的脊梁骨。

他一边想着弹簧的事情,一边伸手替李英超开灯。

缩在沙发上的小孩儿好像这个时候才注意到他一样,抬起眼睛来冲他笑眯眯。李振洋走过去坐在沙发的扶手上:“你岳叔和凡哥呢?”

他甫一坐定,手心里就被塞了一块糖,硬糖纸支棱着戳着他的手掌心,说不上来什么感觉。

李英超眨巴着眼睛,他的大眼睛里带着分不清真假的笑意:“去十字街了。”


李英超是在某一个时段突然闯入他们的生活的。

李振洋回想起来,就觉得那是一个和当下差不多的傍晚,外头下着雨,他听见关门的声音,就从卧室里晃悠地走出来,客厅里亮着灯,岳明辉和卜凡站在门口,和他们并肩站着的还有一个小孩儿。小孩儿看起来狼狈且单薄得要命,头发全部都被雨水打湿垂在眼前,如同所有普通的被雨淋湿小孩儿一样,稍微垂着头站在那里。而他白色T恤上大片大片被雨水洇开的不黄不红的颜色和很稀薄的血腥气味让李振洋知道这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儿。  

“这是小弟。”岳明辉说道,他撑着墙壁换鞋,在间隙里抬起头来看了李振洋一眼。

李振洋并没觉得有多么意外,岳明辉平时就喜欢往家里捡点花花草草小猫小狗,如今捡了个小孩儿似乎也理所应当,他还是懒洋洋地站在玄关附近,小孩儿抬起头来朝他看了一眼。

小孩儿本身还是个小孩儿,连面庞都是稚气的,这张脸看起来很灵动,尤其是眼睛,他的眼睛看起来亮而锋利,抬着眼看人的时候就自带三分无辜,李振洋不得不提醒自己这小孩儿身上的血迹就代表他绝非善茬。

“李英超。”小孩儿短促地说道。

“灵什么?”李振洋没听清楚。

“李-英-超。”小孩儿一字一顿地又重复了一遍。

客厅的窗户开了一半,有一缕很细的冷风从这一半窗户里扑进来,小孩儿打了个哆嗦,像是湿着毛的小猫咪。

李振洋忽然笑了一下,他走过去揉了揉小孩儿被雨水全打湿了的头发,感觉手指尖冷飕飕的。

“小弟。”李振洋柔声柔气地说,“你去洗个澡吧。”


岳明辉说李英超在向阳街上用一根磨尖了的铁棒捅穿了五个人,他见到小孩儿的时候对方正坐在马路牙子上,因为过量的运动而喘着粗气,这场惨烈的战斗应该是刚刚结束的,因为小孩儿脸上的血水都还没被雨水冲掉,很生硬地挂在他苍白的脸上。

乐城是个全无章法的地方。

大部分人来到乐城都有点缘由,但李英超没有,他就是凭空出现在乐城里,他才15岁,放在外面还是上初中高中的年纪,别人不晓得他的来路,只好以貌取人,看着他是很乖巧的一个小孩儿,大家就觉得他是误入歧途。乐城从来觉得孩子和成人没什么不同,反而更不容易在乐城里活下去,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个兔崽子将来长大了是什么德行。

可架不住女人喜欢。

旧城区到底也没有什么正经女人,最多的是小姐。长得漂亮的基本都跟了点有头有脸的人物,剩下的养活自己尚且困难,哪还有精神养活小孩儿。

但是李英超长得委实好看,走在街上都有女人走过来摸一把脸。他细胳膊细腿,仰着脸笑起来的时候就一派天真。

那时候有个小姐对他很好,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乐城里的女人都没有名字,大多数都叫莺啊燕的,李英超就管这个小姐叫姐。他头先来乐城的时候没有地方住,这个小姐就让他在自己屋里打地铺,有客人的时候李英超要么跑走,要么就躲在衣柜里,这个小姐过得勉强算干净,衣柜里还会放点樟脑球什么的,李英超第一次躲进去的时候没有经验,被熏得头脑发晕。

他跟小姐住了不过半个月,小姐就染了什么病,她列了个单子,按着电话打过去,没有一个认账的,她就在床上哭了一夜。李英超一夜没睡,一直听着她哭,第二天不知道从哪找了根磨尖了的铁棍子,按着名单杀了三个。

他筋疲力尽,想回家喝口水,就发现小姐已经吊死在屋里。

房子是小姐租的,如今人已经没了,房东也不肯让李英超接着住在这里,他念叨着晦气一边捂着鼻子把小姐的衣服都拉出去烧了。李英超没钱,没钱给小姐做丧事,事实上他连火化的钱都没有,这钱是一个嫖客出的。乐城的焚尸炉里不知道烧了多少人了,出来的骨灰只有一小把,李英超连骨灰盒都没买,用个塑料袋兜起来就撒在城南码头里了,据这个小姐说她从前就是从这里来的。

他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夜里,又准备去找名单上的第四个人,丫早有准备,叫了个哥们,觉得两个人总不能打不过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儿,结果被李英超一棍一个楔在地上,他最后把磨尖了的棍子整个插进第四个人的脖子里,颈动脉大约扎破了,血喷出来两米高,溅了李英超一头一脸一身。

岳明辉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李英超的,他和卜凡从外面接洽了一笔新的生意,开着他们的凑钱买的四手捷达从向阳街路过,就看见小孩儿垂着头跪在雨里,像是脱力的豹子。他们听说了今天有个小孩儿在城里杀了好几个人,卜凡感兴趣得紧,非叫他路边停车。

岳明辉嘴上不说,也确实想知道这样的小孩儿是一个怎么样的小孩儿,他把车停了,就打着一把伞下去喊了一声:“弟弟。”

李英超仿佛是有些懒怠地抬起头,他眼睛还叫血糊着,看人也看不清楚,眼下只觉得累的要命,就算有人要把自己当街杀了,也一步都不想动。

岳明辉蹲下来和他平视,问他:“你有地方住吗?”


李英超可能天生适合乐城,至少李振洋是这么觉得的,他从来就有那份果敢和凌厉,哪怕岳明辉不捡他回来,他也能凭自己的本事在乐城里闯出一片天来。他觉得李英超是一个很乖的小孩儿,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乖巧,他实在很危险,有好多乐城里的人看他的时候目光里多少带着一些畏惧。

但是李振洋不怕,他不单不怕,还觉得眼前这个小孩儿是活灵活现的小猫咪,给个毛线团能玩一天,给颗糖吃也能开心一天。李英超在李振洋岳明辉和卜凡面前也鲜少露出自己狠厉的一面来,他乐得自在,有三个哥哥惯着他,就整天在家里窝住了


李英超在刚过去的冬天里快速地抽条了,他刚来的时候只齐到岳明辉的下巴,昨天比身高的时候,李振洋的手压着李英超的头发,正好停在岳明辉眼前。

他们吃饭的时候卜凡说:“小弟马上就赶上老岳高了,就是有点瘦,多吃点儿肉吧。”

“也没有马上吧。”岳明辉不满地抗议,把一块瘦肉夹给李英超,他吃着吃着抬起眼来看了看卜凡和李振洋,“明儿在西街口有人给咱们捎个东西,你俩谁去看看。”

李振洋和卜凡交换了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也都不想去,他话还没来得及说,就看见边上的李英超把嘴里的东西一气儿咽了,瞪着眼睛跟岳明辉说:“我去呗。”



评论 ( 2 )
热度 ( 31 )

© 无意抱琴 | Powered by LOFTER